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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工信部對近期組織的生產一致性監督檢查結果進行通報。在載貨汽車、專用車、掛車、乘用車等4個類別的傳統汽車產品監督檢查中,共有24家企業的24個車型存在生產一致性問題。
其中在傳統乘用車方面涉及3家企業共計3款車型產品,涉及內后視鏡、座椅頭枕、液壓制動軟管等生產企業名稱與《公告》備案參數不一致,不符合《公告》管理要求。3家車企分別是江淮汽車、一汽-大眾和奇瑞汽車,3款產品分別是2019款江淮瑞風至尊型、2019年大眾探歌兩驅豪華版、奇瑞捷途。
具體如下,安徽江淮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HFC6480E1CTS多用途乘用車,存在內后視鏡生產企業名稱與備案參數不一致;
一汽大眾汽車有限公司生產的FV7149LCDD轎車,存在其他乘員座椅頭枕生產企業名稱與備案參數不一致;
奇瑞商用車(安徽)有限公司生產的SQR6471F01T9多用途乘用車,存在液壓制動軟管生產企業名稱、側轉向信號燈生產企業名稱與備案參數不一致。
而在傳統載貨汽車方面,共涉及11家企業的11個車型產品,涉及制動系統、側后防護裝置、(OBD)系統故障指示器、標志標識等項目不符合國家標準或管理規定;在傳統專用車方面,共涉及5家企業的5個車型產品,涉及車身反光標識、產品標牌內容、標志標識等項目不符合國家標準或管理規定;在傳統掛車方面,共涉及5家企業的5個車型產品,涉及倉柵結構、制動系統測試部件、標志標識等項目不符合國家標準或管理規定。
工信部表示,對上述檢查中發現存在生產一致問題的車型,將依法依規處理。企業所在地省級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要督促企業盡快查明產品問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按期整改到位。
此前在2020年11月,工信部在組織對乘用車、客車、專用車3個類別的新能源汽車產品監督檢查中,北汽集團、廣汽集團、廣汽本田、比亞迪汽車、吉利汽車等25家車企因被檢查出不符合標準規定的產品被工信部點名。
2020年12月,工信部約談上述25家車企并作出處理決定。工信部表示,約談并下發責令整改通知書,要求有關企業切實履行主體責任,認真分析問題原因,嚴格按照《公告》管理要求,限期整改存在問題。同時,根據違規情節輕重,工信部對違規企業依法予以撤銷或暫停違規產品《公告》、暫停新能源汽車新產品申報等行政處理,并將違規信息納入企業信用記錄,列入后續重點監管對象。